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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快捷体验首先需要明确一个概念:零碳工厂并非指绝对不排放二氧化碳。
根据《指导意见》的明确定义,零碳工厂建设是指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等减排措施,实现厂区内二氧化碳排放的持续降低、逐步趋向于近零的过程。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同志在解读《指导意见》时进一步强调:“零碳工厂不是绝对的‘零’二氧化碳排放,而是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允许下,实现应减尽减并持续改进提升,保持工厂二氧化碳排放低。”
这一定义厘清了三个关键点:
动态过程:它是一个持续降低碳排放的动态过程,而非一蹴而就的静态结果。
核算边界:主要针对“厂区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核算边界包括直接排放(如燃料燃烧)和间接排放(如外购电力)。
核心理念:强调“应减尽减”,在深度减排的基础上,对剩余部分通过碳抵消等方式实现近零。
《指导意见》为我国近零碳工厂建设规划了清晰的“三步走”战略,体现了因业施策、分阶段梯度培育的科学思路:
2026年起:启动试点,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
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这些行业具有脱碳需求迫切、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脱碳难度相对较小的特点。
到2030年:将建设范围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传统高载能产业,探索深度脱碳新路径。
结合《指导意见》及相关官方标准,近零碳工厂建设需满足基础合规、能源转型、工艺优化、数字化管控、碳抵消等五大核心要求,具体如下:
1. 企业依法设立,产权清晰,生产经营稳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正常运营满1年以上,股权结构清晰,无重大经营异常;
2. 近3年无重大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事故,无相关违法违规记录,未受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明确为造成≥10人死亡或≥5000万元损失的事故);
3. 优先支持已获评省级或绿色工厂的企业(绿色工厂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未获评的企业需提供明确的绿色转型实施方案及替代证明材料;
4. 已初步建立碳排放核算体系,完成至少一次碳排放盘查,具备完善的碳排放数据台账,若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纳统企业,近3年碳配额清缴率需达到100%;
5. 高危行业(如化工、钢铁等)需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议通过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 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1. 源头减碳:推动电力、热力和燃料供应向低碳化、零碳化转型,积极推广绿电使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多能互补系统以及清洁低碳氢等替代措施,按统一规范要求编制碳排放清单报告,确保源头替代成效口径一致、可核证;
2. 能效对标:工厂单位产品、单位工序能耗需达到相关行业强制性能耗限额国家标准1级或先进值,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电机、变压器、空压机、风机、泵等主要耗能设备需达到强制性能效国家标准1级及以上水平,并通过管理优化保障设备高效运行;
3. 可再生能源利用:鼓励企业自建分布式光伏、储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或通过签订长期购电协议(PPA)、采购绿色电力证书(GEC)等方式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逐步降低化石能源依赖。
1. 过程脱碳:聚焦生产核心环节,推广低碳工艺、清洁生产技术,优化生产流程,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二氧化碳直接排放,重点推进高耗能工序的节能改造与低碳替代;
2. 原料替代:优先使用低碳、环保原料,减少高碳排放原料的使用,推动原料结构绿色转型,从源头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
3. 废弃物资源化:结合“无废工厂”建设要求,推进生产废弃物的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减少废弃物处理过程中的碳排放,实现“减碳”与“减废”协同。
落实《工业企业和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建设指南》,建设运营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依托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能源消耗、碳排放数据的实时采集、归集、分析和展示,确保近12个月实时能源消耗数据可追溯、可验证,关键数据需有第三方检测机构佐证;2026年起,电子电器、光伏、锂电等重点行业数字化能碳管控平台监测覆盖率需不低于50%。
遵循“应减尽减、持续提升”的原则,近零碳工厂剩余碳排放可通过合法合规的碳抵消方式抵偿,抵销量不得超过总排放的10%;碳抵消方式可采用跨境碳交易、绿证交易等,需明确抵消数量、来源及合规性说明,严禁过度依赖碳抵消替代自主减排。
企业成功申报近零碳工厂,可获得多方面政策支持与市场优势,核心收益包括:
政策扶持:享受政府绿色专项补贴、技改补贴,优先获得绿色金融支持,包括更低利率(比普通贷款低1-2个百分点)、更高贷款额度、更短审批周期的贷款;
碳资产收益:碳减排量可转化为CCER在碳市场交易获利,产品因碳足迹低获得碳溢价,提升市场份额;
市场准入:进入国内大型企业供应链体系,规避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等贸易壁垒,获得国际市场通行证,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
品牌提升:获得国家和地方官方授牌,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和社会认可度,增强消费者忠诚度,同时可参与各类绿色荣誉评选;
长期发展:提前布局绿色低碳转型,契合国家“双碳”战略及工业高质量发展要求,降低未来碳管控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
企业提交:企业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按要求整理成册,提交至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时完成线上申报(具体线上申报渠道以地方工信部门通知为准);
地方初审: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发展改革、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照官方要求,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初审,重点核查数据一致性、方案可行性及证明材料有效性,初审合格后上报至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省级复核: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复核合格后上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审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组织专家开展终审定,结合申报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近零碳工厂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名单公布:公示无异议后,由五部门联合公布近零碳工厂名单,授予近零碳工厂称号,并纳入全国近零碳工厂动态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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