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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 (第二批) 开始申报啦!
新闻类别: 行业动态 浏览量:2343

此次专项资金是苏州为了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先进制造业基地,有效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提升苏州工业经济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专门提供给相关企业的。只要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申报,这次的专项资金总额达5亿!


重点项目


共13项:

自主品牌制造服务化转型示范项目、新产品产业化项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智能制造技术服务商做大做强专项、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商做大做强奖励专项、先导产业项目、生产性服务业专项项目、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专项、信息化建设项目、军民融合产业发展项目、创新载体项目、节能(循环经济)专项



申报条件


1.在苏州市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3.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记录;

4.《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条件。


先导产业项目


新一代信息技术方向

重点支持提升全市集成电路、物联网、新型显示、下一代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核心竞争力的项目。


生物医药方向

重点支持生物医药领域中市场潜力大、产品附加值高、创新驱动优、对制造强市支撑带动作用明显的平台载体和企业原创产业化项目等。


纳米技术方向

优先支持纳米材料和MEMS等方向公共加工服务平台能力建设、技术改造和提升。


人工智能方向

优先支持两大方向: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项目、人工智能集聚发展项目。



鼓励智能制造技术服务商做大做强专项



企业拥有自主生产的核心产品,拥有在苏州大市范围内首次注册、拥有的自主品牌,本地注册商标满2年。


企业制造服务化转型发展符合国家和省服务型制造发展方向,能够通过模式创新形成核心竞争力,并在战略规划、管理运营、模式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服务绩效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企业服务管理体系健全,具有较强的服务型制造能力,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良好的盈利能力,对行业制造服务化转型发展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2017年企业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综合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20%;利润不低于50万元。


新产品产业化项目


申报企业需建有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015年及以前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需在2015-2016年度运行情况评价中获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65分以上,不含65分)


创新载体项目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2017年新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2)2017年新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3)在江苏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015-2016年度运行情况评价中获评优秀等次(评价分数为85分及以上,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年度为2014-2015年度);

(4)新获认定的国家、省级或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请各申报主体于12月15日前,向所在地经信部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网络申报、纸质版),再由所在地经信部门网络上报、统一行文,以及向市经信委相关职能处室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