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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认证检测行业最新动态!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新闻类别: 行业动态 浏览量:2058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支持复工复产10条



引导认证机构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技术服务,开辟线上咨询、受理、评价等综合服务通道,采取线上认证申请受理、延期现场审核检查、优先安排3C认证等方式进行办理。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全面实行网上办理、邮寄办理,采取延期评审、告知承诺、远程监控评审、专家文审等方式进行。




CNAS 关于支持复工复产的四条措施



1.认可业务网上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加强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应用。通过认可业务系统、电子邮件、电话、短信、微信等远程方式答复客户问询,办理有关认可业务,有序推进各项认可工作。


2.建立应急绿色通道

对于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联的相关认可工作,如生物安全实验室认可等,建立应急绿色通道,在确保合规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配合疫情防控的紧急需求,制订应急认可方案、优化流程、压缩时限,发挥认可服务疫情防控的应有作用。


3.加强质量技术服务帮扶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组织研究和调整特殊时期相关认可政策,及时向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发送通知,延迟现场评审时间或调整评审方式,加强与相关机构的沟通协调,指导相关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工作。引导认证机构开展在线认证服务,优化工作流程,及时解答相关问题,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技术服务。


4.减免认可技术服务收费

减免湖北地区相关认可技术服务收费。对湖北地区获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免收2020年认可申请费和认可评审费;对湖北地区获认可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免收2020年的认可年金;对湖北地区获认证的组织免收相关认证机构相应的2020年认可年金。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 



1.除特殊情况外,在疫情防控期间,一般不安排审核人员到企业现场实施初次和跟踪审核;


2.在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新的认证申请,在充分了解其认证必要性和紧迫性后,报中心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企业提供自评价表及证明材料和符合性声明、中心审核员审核自评价表及证明材料并通过远程(视频)验证、远程电话沟通等必要手段完成规定要求的认证审核工作、向认证申请人出具电子方式的观察项、不符合项和审核报告。我中心按照认证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资料审核评价并作出认证决定,发放临时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一年。疫情解除后六个月内安排现场审核,符合要求的,换发新证书。


3.疫情期间,现有证书需要实施现场监督审核才得以保持有效的,企业提供自评价表及证明材料和符合性声明、中心审核员审核自评价表及证明材料并通过远程(视频)验证、电话沟通等必要手段完成规定要求的认证审核工作、向客户出具电子方式的观察项、不符合项和审核报告。我中心按照认证程序进行审核资料审核评价并作出认证决定,对管理体系认证发放证书保持标志或发放有效期为一年的临时有效的电子证书,服务认证更换有效期为一年的电子认证证书。疫情解除后视情况结合下一次监督或再认证,尽量在六个月内安排现场审核,符合要求的,继续保持认证或换发新证书。对于无法提供自评价信息的,原有证书有效期可以自动延期到疫情防控期后三个月,期间应客户要求中心可出具证书有效证明。




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决定在疫情期间暂时停止服务资质现场审核工作。


 1、申请材料提交

 疫情期间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资料提交及受理工作正常开展,各申请单位仍可按正常要求和流程提交相应文档材料。这期间,因中心暂停进行现场审核工作,无法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申请单位需另行出具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客观、有效的说明性文件并加盖公章,如因提交虚假材料造成的任何后果由申请单位负责。


 2、审核流程调整

疫情期间,暂停所有的现场审核工作。对能通过文档形式化审核和静态评估审核的申请单位,经第三方企业信息平台查证,证实该企业不存在相关风险的情况下,可发放证书,待疫情过后,再统一补充现场审核环节。对疫情过后,拒不配合进行现场审核或现场审核不通过的企业,中心将公告其证书作废并收回证书。


文章来源:摘自网络